我会党组书记、会长王英春同志于2020年7月1日在奋斗期刊第13期就宣传推广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工作发表文章,题目是《让政策红利变企业“真金白银”》。
自贸协定(黑龙江)服务中心在会党组坚强领导下,深入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指示精神,在疫情期间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、一手抓业务开展两不误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在无法开展实地调研情况下,利用互联网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形式,对东宁市木耳生产及出口情况进行调研。 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向韩国出口的木耳,由于出口企业在当地海关办理非优惠原产地证书,所以不能享受自贸协定优惠政策。于是宣传引导出口企业到我会出证认证部办理企业注册手续,等到出口业务发生的时候就可以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,享受自贸协定优惠政策。韩国进口木耳非优惠政策税率为30%,如果享受自贸协定优惠政策税率约为20%(优惠政策税率是动态数字,根据自贸协定要求每年是递减的)。
王英春会长对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宣传推广工作非常关切,对于自贸协定(黑龙江)服务中心通过积极宣传推广自贸协定优惠政策,提升服务意识、优化营商环境,有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小木耳、大产业”重要指示精神,助力黑龙江省企业提高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利用率,不断增强企业的出口竞争力给予大力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