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产地证
     
 
 

       商事证明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(中国国际商会)应申请人的申请,依据中国法律、有关规定和国际贸易惯例,对与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、单证和事实进行证明的活动。适用于国际货物贸易、服务贸易、技术贸易、国际承包工程、投标、知识产权、涉外商事诉讼、投资、海事等领域。中国贸促会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公正、客观地出具商事证明书得到了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、海关、商会和企业的普遍认可,在域外具有较强的执行效力。

        商事证明源于法律的规定和国家的授权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第57条规定:“中国国际贸易促进组织按照章程开展对外联系,举办展览,提供信息、咨询服务和其他对外贸易促进活动”。 商事证明源于国际贸易惯例的要求,在国际贸易中为保证各类跨国界交易的安全和秩序,防范欺诈,预防争议,要求将买卖中涉及的商业文书、单证交由商会认证已成为国际惯例。

        中国贸促会目前已授权105家地方分支机构出具商事证明书,形成覆盖全国的业务网络。在我国”一带一路”的建设中作用更为显著,经证明的文书单证在国外海关实现了顺利通关、商务派出人员及时获得签证、投资人的主体身份获得主管机构的审核确认、产品获市场准入,一本证明书已成为公司、企业、商务人士拓展国际市场的好帮手、建立良好商事秩序的维护者和与国际规则、国际惯例接轨的媒介物。

 

商事证明的作用:

        ● 使我国的出口货物在进口国海关顺利通关;

        ● 使我国的出口货物按信用证要求顺利结汇;

        ● 使我国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拥有的商标、专利等知识产权在境外受到保护;

        ● 为在境外投资、设立办事机构、投标或承包工程的公司提供证明;

        ● 为我国的出口产品在进口国取得市场准入,获得生产、销售许可提供相关证明;

        ● 为商事活动中的纠纷调解、仲裁或诉讼提供证明;

        ● 为签证申请提供证明;

基本流程

1.申请人提供《申办国际商事证明书申请表》,并认真填写《申办国际商事证明书申请表》。

2.申请人提供有效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。

申请人自行办理的,应为其办事人员开具介绍信或在申请表上盖上公章。委托办理的,应为受托公司出具委托书。受托公司应为其办事人员开具介绍信或在申请表上盖上公章。

3.申请人需提供认证的文件及其复印件以及佐证材料(不同类型文件提供不同的佐证材料)。

4.签证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录入:

申请人提交材料后,签证机构需要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录入系统:

(1)确认出具文书的主体是大陆境内合法存续的主体。

(2)发现伪造、虚假的认证文件、佐证材料,不退还,需要办理人说明情况,并提出书面保证,今后重点核查。

(3)核查无误后,登录网上系统录入申请人信息。

5. 根据提交的材料,在系统内写出相应的中、英文证词。

6.对录入好的信息进行核签,打印,盖章。

证词完成后,进行核签;核签后打印出证词内页;对证词页签字、盖上国际商事证明书专用章。

7.制作成国际商事证明书。

将打印好的证词和认证材料按照顺序装订制作出证明书形式。

8.将申请人提交的佐证材料与申请表等文书存档。

 
 
商业发票保函.doc
影印件保函.doc
自由销售证明保函.doc
商事证明认证备案登记表.doc
申办国际商事证明书申请
表.doc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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